关于2008年度中国与澳大利亚科技合作特别资金联合征集的通知

根据中澳科技合作联委会第六次会议联合公报,2008年度中澳科技合作特别资金(SPECIAL FUND)自即日起开始征集项目建议书,截止日期为2008年3月15日。
   鉴于中澳特别资金的中方征集和出资单位为我部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在本论征集中,我部征集并支持联合研究中心等重大项目;基金委征集并支持基础研究项目。后者请参照基金委网站 www.nsfc.gov.cn/ “特别关注”栏目中刊出的征集通知。
   我部根据上届联委会确定的重点领域征集联合研究中心等重大项目。请各申请人登陆“国际科技合作计划管理系统”网站 www.acbp.cistc.gov.cn/ 填写申报书。申请人第一次登录系统需进行“用户注册”,已注册的申请人,可直接登录,点击“项目申报”界面,即可进行项目申报书的填写。申请人注册、登录系统过程中,出现技术问题,请咨询:(系统维护与技术支持单位)010-68785676,68785900。申报书填完后,请务必在网上提交,并在线打印,一式五份,加盖本单位和推荐部门公章后,报送科技部国际科技合作计划办公室。
   申请书内容须与澳方合作伙伴商定,澳方合作伙伴向澳大利亚创新、工业与科研部 https://sciencegrants.innovation.gov.au/isl 提出申请。   根据2006年10月第六届中澳政府科技合作联委会精神,2008年度中澳特别资金的重点支持领域为:
   农业(包括畜牧业和动物卫生);
   生物技术(包括卫生、医药和传统中医药);
   信息通讯技术(包括遥感);
   环境(包括水资源管理、空气质量和气候变化);
   采矿(包括矿物);
   能源(包括可再生能源和核能);
   先进材料(包括纳米技术)。

联系人:吴伟、陈雄(科技部交流中心),负责申报业务咨询
吕佳(科技部国际合作司),负责中澳科技合作政策咨询

电 话:010-63908612、010-68526771、010-58881331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木樨地北里甲11号国宏大厦B座611室
中国科学技术交流中心 科技部国际科技合作计划办公室

邮 编:100038
   电子邮件:pistc@most.cn

附件: 中澳科技合作特别资金管理申报指南(2008) .doc
国际合作司
二○○八年二月一日